2016年3月20日晚,院党校第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在2304教室组织了 “从严治党”主题观影活动。培训班所有学员参与本次活动,共同观看了影片《黄克功案件》。
影片主要讲述: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果而枪杀女青年案件。主审判官雷经天承受各方压力,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由公诉人代表、群众代表等发言,最后由审判庭五位主要成员投票决定。此时的黄克功一直期待着毛主席的特赦令,结果是毛泽东主席的复信来了,在大会上公开宣读:赞成处黄克功以极刑。毛泽东与许多老红军战士一样,对黄克功同样有感情:黄克功同他一起上井冈山,是夫人贺子珍的江西同乡,长征中又为病中的贺子珍抬担架,同时黄克功更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将。但毛泽东痛恨革命队伍中居功自傲的人、用特权庇护自己的人、伤害人民的人。毛泽东坚持要雷经天公开审判,此中蕴含深意。剧中他对洛甫说:“这可不是审判一个黄克功,是全民、全国在审判我们延安政权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党,要带出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当收到黄克功请求戴罪上战场杀敌立功的上诉书时,他写了回信,并且要求雷经天在宣读判决书时当众宣读:“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我看电影的时候也纠结于黄克功到底该不该被判以死刑,他不是一个十足的坏人,相反还可以说是红色革命的功臣,即便那个时候的法律不够完善,但最终的结果还是证明,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党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损害人民利益的事,绝不姑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功过不能相抵。”电气系学员肖同学说。
观影结束后,主持人谭崇恩根据影片提出十个小问题,现场学员纷纷抢答。通过此次观影活动,学员们不仅深刻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坚持不搞特殊化的优良传统,也使培训班的学员们接受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使大家更加坚定了入党的决心和信心。
(供稿/学生记者:冯蓉,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