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1-31阅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号)要求,现启动校内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要求,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本年度课题包括年度规划课题(含高校党建研究项目、援疆项目)和专项课题(含国家教育考试、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财建、教育督导)。年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或一般资助课题。

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同步申报,申报指南与年度规划课题指南一致。

二、申报指标

限额申报。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分配指标:beat365官方网站资助课题8项(包括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限报2项)、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3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2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各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2项。

三、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必须在1-3年内完成(有专门说明的除外),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须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凡有科研项目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在2021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社科基金、省自科基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本批次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人在填写《评审书》时,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不属课题指南范畴的填“自选课题”。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专项课题主持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和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专项的课题申报(含评审推荐),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主持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

四、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包括课题申请书、活页、汇总表)文件名统一为:2021年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课题类别+姓名(课题类别请务必注明重大招标(委托)课题、XX专项课题、资助课题、一般课题,不注明者不予参评)压缩打包发送至1017418902@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校内评审。

(1)形式审查。科技处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4月1日-4月5日)

(2)专家评审。科技处将邀请校外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评审。(4月6日-4月10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1日-4月15日)

(三)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1)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即自筹经费课题)及各类专项课题。

拟推荐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申报人先注册后申报。网上申报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以便科技处及时完成系统审核,逾期请自行负责)。并于4月14日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不需要活页)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送交科技处。

申报系统中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图片,届时请向科技处李思老师索取。

(2)重大招标(委托)课题。

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通过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于4月14日前交科技处,届时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五、资助额度

本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10万元,重大委托课题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4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学校按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

科技处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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