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12-09阅读: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顺利开展2021年度教师科研绩效考核,及时实施科研奖励,按时完成教育部下达的高校科研信息采集工作,现正式启动beat365官方网站2021年度科研人员及科研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校教职工以及开展科技交流和举办学术会议的的部门、学院。

二、采集内容

上述各类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和2021年度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信息(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专利、专著教材、新立项课题含已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部门、学院开展的科技交流和举办的学术会议。

三、采集时间

12月9日-12月20日

四、采集流程

1、个人填写上报

科研人员填写“科研人员及科研成果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并按顺序整理好佐证材料,提交“科研人员及科研成果信息一览表”电子档,佐证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校领导的科研信息采集工作由党政办负责。

佐证材料

①论文:知网等可网络检索到的论文(含北核、CSCD、CSSCI)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其他权威检索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和检索证明原件

②著作、教材:提交封面、封底、版权页复印件;国家规划教材须另外提交规划教材立项文件

③获奖成果:提交获奖证明文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专利: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⑤课题:已在科技处登记备案的横向、纵向立项课题,不需提交佐证材料;未经科技处审核备案的横向课题须提交合同原件或者服务单位证明材料原件、经费到账证明。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汇总上报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见附件2)进行成果统计,填写“二级学院(部门)科研成果信息采集汇总表”(见附件3)及“部门(学院)科研绩效考核表”(见附件4),如某类成果无数据,提交空表。

2)按“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目录”(见附件5)顺序整理所在学院(部门)科研成果佐证材料进行装订。

3)于12月20日前将附件3、附件4及佐证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3285916247@qq.com,文件以“二级学院(部门)+2021科研成果统计”命名。

4)于12月20日-12月21日提交附件3、附件4纸质档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佐证材料纸质版至科技处。

3、科技处审核与学术委员会审定

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beat365官方网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教师科研工作绩效审核实施细则》、《科研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对成果进行审核。学术委员会对各项成果进行审定。

4、奖励成果公示

科技处将审定后的成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本次科研信息采集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避免遗漏,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务必及时将此通知转达到位,并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原则上过时不补,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由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在成果公示期内提交。本次科研信息采集完成情况将纳入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科技处电话:82946156

科技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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