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落实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01/03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纪通〔 2016〕 42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请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教育,落实督促检查,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院纪委,学院在2月6号(正月初十)前将贯彻落实《通知》情况上报省教育厅纪检组。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坚持以上率下,树立廉洁过节新风。

        二、强化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学院纪委委员、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学院纪委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节前检查与节后复查相结合、检查工作纪律与检查财务资料相结合等方式,扎实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节日腐败”行为的,将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并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学院举报投诉电话:82946125,举报投诉邮箱:hngyjsc@163.com

 

附件:     湘教纪通[2016]42号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中共beat365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