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驻教纪通【2017】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纪律要求,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学院纪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购物卡、有价证券,或者以各种名义公款购买发放礼品、纪念品。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监督检查工作,向全体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
2、全院教职工严守纪律红线,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学院纪委将开展监督检查,由院纪检监察处牵头,结合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进行全面检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6月1日下班前将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的签章纸质版提交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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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