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教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04/13    浏览次数:

湘教纪函〔2015〕15号

 

关于开展职教领域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纪委(纪检组)、各高等职业院校纪委:

近年来,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但发展过程中,群众对职教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编造虚假学籍、虚构培训项目、虚设职业学校等骗取各项国家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为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对职业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

请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2014年以来信访机构、阳光服务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他途径收到的反映招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国家惠民工程(包括免学费、生活费补助等资金)等领域为重点的职教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既要排查普遍性问题,也要排查特殊性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尽快处理到位。

 

请各地、各单位将排查情况报告及问题清单(见附件)于4月17日前报省教育厅纪检组。

联系人:唐宏伟

联系电话:0731-89705072,13875850561

邮箱:hnzlb2011@163.com

 

附件:问题清单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中共湖南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