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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各系(院)、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院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 和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治教费办通〔2015〕22号)、《转发<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治教费办发〔2015〕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学院《教学服务成本分摊管理办法》(工院字〔2010〕6号)的具体规定,现就我院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各系(院)、处(室)
(二)检查时间:从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教育收费。
二、检查内容
1、各系(院)、处(室)(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床上用品等代收费项目之外)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各部门分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含开水、热水和网络服务等社会化性质的服务性收费)。
2、请各部门将许可的收费项目填报《beat365官方网站2015年教育收费项目统计表》(附件1),并同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请各部门将检查时间段内的实际收费情况填报《beat365官方网站2015年教育收费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同时书面说明各部门收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现有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事后调研核实相结合。
(二)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11月5日—11月16日)
各系(院)、处(室)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工作部署。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82946125,邮箱:hngyjsc@163.com)。
2、全面检查(11月17日-12月3日)
监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组织人员逐个对检查部门进行复查。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自查中能主动纠正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在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乱收费行为,将从重处理。
3、整改反馈阶段(12月4日-12月30日)
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全部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将约谈部门负责人,整改结果将纳入干部年底考核指标体系。
四、工作要求
请各系(院)、部门认真对待,并按要求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2015年教育收费项目统计表》(附件1),并同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beat365官方网站2015年教育收费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同时书面说明各部门收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请于2015年11月16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材料纸质文档,交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监审处,并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和表格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蕙
联系电话:0731-82946125
邮箱:hngyjsc@163.com
附件:1、beat365官方网站2015年教育收费项目统计表
2、beat365官方网站2015年教育收费情况统计表
3、相关文件汇编(见学院办公系统——公告通知)
监 审 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