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院字[2012]15号
根据湖南省教育工委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研究,特制定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廉政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防体系建设,运用科学手段,紧紧围绕招生录取、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立足班子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起教育深入、制约严密、监督有力、执纪严格的防控机制。通过实施廉政风险点管理,明确重点,制定预案,落实责任,从而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实施范围和主要对象。院级、系(院)两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内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三类廉政风险”,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三)方法步骤。
1.深入查找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制定学院、各处(室)、各系(院)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动员会。
(1)宣传发动。学院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与,让大家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查找风险点。学院要突出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五种方法和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监察、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来查找搜集廉政风险点。
一是查找领导岗位风险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中层干部按照各自分工,重点查找自身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二是查找本部门负责人的岗位风险点。根据职责定位,认真查找并分析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三是查找重要岗位风险点。重要岗位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业务处置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点是发生机率高或危害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点是发生机率较高、危害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点是发生机率较小、危害较低的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社会影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
具体风险等级的评估分三个步骤:(1)单位自查: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通过个人查、部门之间相互找、分管领导亲自提,查找出岗位存在风险,并形成自查报告;(2)群众评议:针对自查报告,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评议、分析研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自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3)组织审定:由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认真填写《领导岗位廉政风险个人自查表》、《重要(中层)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和《处(室)、系(院)廉政风险自查表》,并按时上交学院纪委、监察处,再上报学院党委最终审核确定。评定出的廉政风险等级,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措施防控阶段(4月30日至5月30日)。主要任务是根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模式,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一是建立体现共性的防控模式,依据廉政风险点,结合岗位职责,对本单位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把现有制度充实到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防控措施中,岗位(部门)职责、办事流程要上墙。针对本处(室)、系(院)工作职责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暴露出来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建立议事规则,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将不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民主测评,学院各分管领导每年将分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向院党委、行政报告,并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评议打分。二是建立体现个性特点的防控模式。主要是针对岗位职责,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设计相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个人向组织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
(2)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廉政风险时,及时向岗位或个人发出警示提醒,运用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方式采取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学院主要领导要与重点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要建立岗位廉政风险季查制(每季度一次),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行。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学院不定期对各处(室)、各系(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专项审计、效能监察等形式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节轻微、廉政责任制民主测评中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给予提醒谈话和警示提醒。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院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开展此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
各处(室)、各系(院)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召开动员大会,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接受群众监督。
(三)周密安排,明确责任。
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学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把重点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把招生录取、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七大重点关口”与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公款消费、公车使用、公款出国、资产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点一起布防,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五)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此项工作涉及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按学院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和资料。此项工作学院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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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1、2、3和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