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何勇同志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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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党[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领导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2010年5月10日至11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在京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座谈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何勇同志的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政治性、政策性和针对性很强,对深入贯彻落实三委部《意见》、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就学习贯彻何勇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何勇同志的讲话,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进一步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高校工作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用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正廉洁,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监督。强调建立健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何勇同志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和中央纪委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对高等教育事业和党员干部的亲切关怀。高校党委要切实抓好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讲话精神,科学分析高校反腐倡廉形势,正确把握中央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刻认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贯彻落实的表率,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治校办学本领,努力成为合格的高校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

  二、切实抓好落实,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以重点工作的成效推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个工作的推进。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深入探索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引导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崇尚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以高尚的品格、优良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二是加强高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善高校基建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深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推进高校会计委派制,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完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切实加强高校经费监管;深化高校招生监督工作,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三是加强办案工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利用职权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案件,高校基建、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配套制度,完善高校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制度。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推动三委部《意见》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校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高校行政领导班子在党委领导下,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探索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开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各地和部属各高校要将学习贯彻何勇同志讲话的情况,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