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岗位设置成果,完善岗位考核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坚持量化考核、领导考核、同行考核、服务对象考核与自我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三)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质量、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四、考核方式方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采取学期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专任教师绩效考核: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采取教学、教研工作量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专任教师的教学教研工作量考核:按照学院、各系(院)关于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相关规定,由教务处、各教学系(院)组织开展。
2、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
(1)专任教师主要从学生评教、教师互评、测评小组评教等三个方面来进行教育教学服务质量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附件一。
(2)专任教师教育教学服务质量考核等级比例及系数:
等级
| A
| B
| C
| D
|
所占比例
| 15%
| 25%
| 55%-60%
| ≤5%
|
考核系数
| 1.3
| 1.1
| 1
| 0
|
(3)专任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程序
(1)教务处、各系分别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各系负责人汇总统计、填写考核表(附件二);
(3)主管院领导审核;
(4)学院组织人事处核准,报院务会审批通过。
(二)坐班制人员绩效考核:坐班制人员的绩效考核采取业绩考核和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坐班制人员的业绩考核:按《关于印发〈beat365官方网站院内津贴补充及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湖南工院字[2010]71号)执行。
2、坐班制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考核
(1)坐班制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从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三个方面来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附件三。辅导员的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按《beat365官方网站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2)坐班制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构成
①中层干部:个人自评(10%)、服务对象、同行测评(60%)、主管领导评价(30%)。
②其他坐班制人员:个人自评(10%)、同行互评、服务对象测评(50%)、部门负责人评价(20%)、主管领导评价(20%)。
(3)坐班制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等级比例及系数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所占比例
| 15%
| 25%
| 55%-60%
| ≤5%
|
考核系数
| 1.3
| 1.1
| 1
| 0
|
(4)坐班制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等级与业绩考核等级的对应关系
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业绩考核
等级
| A
| B
| B
| C或D
|
(5)坐班制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程序
①个人自评
②同行互评、服务对象测评(中层干部的同行互评和服务对象测评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其他坐班制人员由所在党总支负责组织)
③部门负责人评价;
④主管院领导评价;
⑤部门统计汇总;
⑤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报院务会审批通过。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①在岗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者;
②发生一般责任事故者。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①有违背宪法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干扰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的;
②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司法部门拘留以上处理的;
③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④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服务态度恶劣,服务对象意见大,经教育仍不改正,在师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
⑤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
⑥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给学院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过两天以上(含两天);
⑧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不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完成考核工作的。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在职教职工绩效津贴的发放重要依据。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本办法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考核指标体系一览表(附件一).xls
教育教学服务质量考核汇总表(附件二).xls
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细则(附件三).xls
2010年辅导员考核办法(附件四).doc
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自评表(附件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