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周六至周一)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3-4日为周末,4月4日(清明节、法定假)与4月5日(星期一)调休。
二、相关要求:
1、全校师生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自觉遵守所在地及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
2、请学校总值班按要求做好各项值班工作,请各部门(学院)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疫情防护值守、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