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工作安排, 2014年上学期学院奖学金(依据2013年下学期学生期末成绩)评定工作已开始,请按奖学金评定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2013年《学生手册》)认真做好评定工作,现将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1、2012、2013级在校各班学生。
二、根据各系参评学生人数,本次各系评定奖学金的额度为:
机械工程系:5.45万 汽车工程学院:3.98万 电气工程系:5.7万
信息工程系:3.5万 经济管理系:8.1万 商贸旅游系:2.49万
现代艺术设计系:2.78万
三、评定办法:
①、评定标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分别为800元/学期、500元/学期、200元/学期;
②、已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参与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③、评定条件参见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之奖学金评定条件;
④、拟评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须提供2013年下学期学习成绩单。
四、评定程序:
根据评定办法→辅导员组织审查→班级(年级)学生民主小组评议确定→系审查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审定发放
五、公示要求:
学院一等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在校园网学生处通知栏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学院二、三等奖学金由各(院)系部在全系公示。
六、各(院)系按程序评定后将结果以纸质文档(一份)和Excel电子文档于2014年5月6日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姚丹丹老师。
监督电话:
0731---82946149(学生资助中心)、82946146(学生工作处)、82946125(监审处)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21日
注: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给学生,学生银行账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实名长沙开户的建设银行账号,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否则奖学金不能到账,其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