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工作安排, 2010年上学期学院奖学金(依据2009年下学期学生期末成绩)评定工作已开始,请按奖学金评定相关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05—09级在校各班学生。
二.根据各系参评学生人数,同时适当向重点专业、学费较高专业倾斜原则,本次各系评定奖学金的额度为:
机械工程系:8.8万 商贸旅游系:2.4万 经济管理系:6.5万
电气工程系:5. 5万 信息工程系:2.9万 现代艺术设计系:1.9万
三.评定标准参见《学生手册》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人数大致比例为1:2:5。
四.评定程序:
根据评定办法→辅导员组织审查→班级(年级)学生民主小组评议确定→系审查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学院审定发放
五.公示要求:
学院一等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在校园网学生处通知栏和学院公告栏中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学院二、三等奖学金由各系部在全系公示。
六.各系按程序评定后将结果以纸质文档(一份)和Excel电子文档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监督电话:
0731---88539049(学生资助中心)、88539046(学生工作处)、88539030(监审处)
学生工作处
2010年4月8日
注:1、奖学金全部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学生建设银行账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实名的银行卡账号,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否则奖学金不能到账,其责任自负。
2、评定结果分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分开造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