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组织、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学校基层组织设置、调整的意见,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组织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做好党内统计与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党员组织管理接转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等经常性党务工作。
2.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学院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及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党员考核、民主评议和党内评选表彰工作。
3.协助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推荐、考察、评议考核及班子成员分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推荐、选拔、考察、考核、任免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和培养计划。
5.负责人才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选拔、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进修的管理。
6.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根据上级机关核定的学院人员编制,配置和调整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负责组织各类人员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和招聘计划,组织公开招聘及聘任工作;负责人员教职工流动调配、考勤休假、考核、评优、奖惩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收入分配、社会保险以及工龄审定等劳资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新进职工的转正定级和工人考试定级等工作。
10.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与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报表的统计及教职工信息库建设工作。
11.承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