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给本部门教职工,特别是拟申报2019年度各系列各级职称人员。同时,为了做好学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合格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培训可以采用的形式及所需的确认材料详见《继续教育认定形式和确认材料》(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可根据《湖南省部分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附件3)所罗列继续基地情况,结合个人实际,具体联系实施,公需科目培训应在6月份前完成。
二、2019年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领、发放工作
学校仍采取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 号)要求,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1.登记证书申领。各部门组织符合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汇总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附件4),连同纸质文本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于8月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申领情况表电子文本随发邮箱:526458210@qq.com。
注:符合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发放登记证书人员,不再办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登记证书发放。组织人事处完成证书办理手续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9年度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工作
1.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符合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个人继续教育培训实际,以年度为单位,认真填写登记证书,会同施教机构,把近五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可对照《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附件5)填写。
2.继续教育验证工作。2019年度拟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证书填写完成后,按照确认材料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统一办理继续教育验证工作将结合2019年度职称申报工作进行,在8月20日前完成验证工作。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继续教育认定形式和确认材料
3.湖南省部分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5.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