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二、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分工会开展活动,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抓好先进典型的推优选树工作。
四、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五、做好教职工阵地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职工之家”的建设。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协助行政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八、开展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九、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的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一、完成上级工会、学校党委交办的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主持学校工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工会委员分工。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精神,把握工会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向,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工会工作目标,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三、组织动员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代表职工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参与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规定,负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贯彻“双代会”的决议。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工作。
五、做好校工会全体人员和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工会一班人,依靠全校教职工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六、主持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双代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传达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指示,并组织实施。
七、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分工会和教职工的思想及工作状况,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运用工会特点和优势,协助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收集掌握各种信息,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
八、主管校工会的人事和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掌握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九、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常务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完成教代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发动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
三、负责工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四、根据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工作计划及要求,主持制定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向分工会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
五、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六、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常了解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分工会工作情况,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
七、负责教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及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八、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代表全校工会会员,负责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法纪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规定。
二、负责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监督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三、负责审查学校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审查学校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审查追加专项预算方案,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负责审查学校工会经费支出,监督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
五、负责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六、工会组织变动或工会财务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七、定期召开经审会议,对工会经费的收入、上缴、管理等重大开支事项或教职工会员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审查。
八、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
九、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制订女职工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女职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
三、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激励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
四、团结和带领女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校的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根据女教职工特点,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健康丰富的各种文体活动和竞赛活动。
六、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女工委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女工委干部队伍素质。
七、做好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科研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教代会的有关规定,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密切联系教师和科研人员,了解教育教学动态,广泛听取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动员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三、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学校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方案的修订工作,努力使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组织教职工监督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检查督促有关教学科研方面提案的办理情况。
五、组织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有关的教学科研活动。
六、负责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学校教学科研工作。
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承担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在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学校有关福利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参与学校召开讨论有关教职工工资、福利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政策。
三、负责教职工年度慰问品等的采购计划制订、采购及合同签订工作。
四、负责实施工会“送温暖”工作,包括对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以及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等。
五、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有关教职工福利方面的提案。
六、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全体代表作工作报告。
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使教代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推进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关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学校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主动就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征求教职工意见,畅通民主管理渠道,集思广益。
三、建立健全以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广泛征求意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认真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中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民主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
五、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建立快速反映民情民意的工作机制,探索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形式。
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七、教代会民主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全体代表作工作报告。
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制定有关提案工作制度。
二、负责在教代会召开前向代表征集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分类和整理归纳工作。
三、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核,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对确定立案的,指定对提案进行承办的责任部门;对不立案的,向提案代表进行反馈回告;对代表们反映集中的提案或重要的提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提交校务会或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四、负责就提案工作召集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会议,对提案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并监督提案工作的落实。
五、负责对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对优秀提案和落实提案好的个人和部门,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六、提案办结后,负责提案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七、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学校提案方面工作。
八、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全体代表作工作报告。
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在校工会领导下,做好分工会委员的分工,根据工会机构的设置为组织宣传、文体、生活福利、女工等委员。
二、负责分工会全面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分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年终总结及评先工作。
三、积极配合本部门(学院)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活动、各项劳动技能竞赛以及评优评先活动。
四、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搞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开好二级教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作用,及时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
五、组织分工会委员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与业务培训。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加强“教职工小家”的建设,组织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
八、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生、老、病、死、灾、生活困难户和特困户,以及教职工的婚姻问题,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九、做好女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十、加强分工会的自身建设,健全工会会议制度,搞好工会活动,过好工会组织生活,依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民主理财。做好会籍管理和职工的入会工作。
十一、做好校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工会(关工委)办公室职责
一、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法》,围绕学院中心、重心工作,服务大局,依法发挥工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教职工福利工作。
三、负责学校、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系两级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全校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规范工会工作规程,做好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四、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指导教职工协会工作的开展,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负责工会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七、按照《工会法》及工会财务制度,编制工会年度预算,管理、使用工会经费。
八、重视发挥女教职工的作用,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负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贯彻实施大会决议。
十、负责工会印章的管理和各类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
十一、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工作任务。
十二、在学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关工委的日常工作,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为关工委做好参谋、助手和服务工作,保管关工委文件、资料;
十四、负责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撰写;
十五、负责指导和帮助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关工委开展工作;
十六、关心学校新进年轻教职工和教职工子弟成长,提供培训等机会;
十七、按照省教育工会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关工委主题活动的组织和总结工作;
十八、开展学校年度关工委主题活动;
十九、完成省教育工会关工委和校关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