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关于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困难职工帮扶的政策规定,夯实解困脱困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落实帮扶困难职工职责,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印发《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办法(暂行)》的通知:现将印发给省直管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基层工会,将遵照执行。《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办法(暂行)》详情见附件一。

二、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 2018 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省直管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基层工会将在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要求下,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在职职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详情见附件二。

三、关于摸清困难职工状况,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精准识别困难职工,夯实解困脱困工作基础,省直管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基层工会将在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要求下,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全面清理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湘工办发〔2016〕30 号文件精神,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档案完善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详情见附件三。

四、印发《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金秋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落实帮扶困难职工职责,加大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力度,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心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016 年 1 月 6 日印发的暂行办法(湘工帮发〔2016〕1 号)失效。修改的《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金秋助学活动管理办法》详情见附件四。

五、关于印发《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大病(灾)致贫致困特别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落实帮扶困难职工职责,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心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印发给省直管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基层工会并要求遵照执行,2016 年 1 月 6 日印发的暂行办法(湘工帮发〔2016〕1 号)失效。修改后的《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大病(灾)致贫致困特别救助管理办法》详情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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