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精神和学院“教工之家”活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把工会组织的关怀及时送给困难教职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当年患重大疾病、住院做大手术,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需附有医院相应证明)
2、当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十分困难的教职工(需附相应证明)
3、其它极特殊情况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院工会会员或学院离退休人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本年度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4、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三、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审核、上报工作,申请表统一于2017年1月11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
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