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法》《beat365官方网站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人员岗位调整的实际情况,学校第四届三次教代会、工代会需要补选、增选部分代表及正(副)团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增补工作
(一)代表条件
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应是学校工会会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服务,并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带动教职工贯彻大会决议。
(二)增补代表名额分配
各代表团代表因调出学校和退休等原因,代表资格自动终止(校内岗位调动代表资格不变,参加新调入单位分工会代表团),由原代表团按调出学校和退休人员人数增补代表,代表资格任期内不变。增补代表名额如下:
序号 |
增补代表单位 |
增补名额 |
1 |
机械工程学院分工会 |
1 |
2 |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
1 |
3 |
政务工作分工会 |
1 |
(三)选举办法
1.选举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增补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
2.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当场计票。计票完毕向全体参会会员报告选举结果。
4.请各分工会于4月24日17:00前将《关于第四届三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补选增选结果的报告》(见附件)纸质版报送校工会。
5.各单位增补的代表经教代会、工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代表资格方为有效。
二、关于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调整
四届三次教代会、工代会各代表团的团长、副团长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也有一定的变动。为保证教代会、工代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又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团长或副团长有缺额的可以进行调整补选。凡需调整的,应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重新推选确定团长、副团长,调整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三、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及正(副)团长调整结果经学校党委同意批复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黄喜云,联系电话:0731-82946126,地址:行政楼505办公室,电子邮箱823111820@qq.com。
校工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