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湘教工委通〔2015〕56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
2015―2016学年度“祖国在我心中”
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至2016学年度在全省大学生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本校的具体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
湖南省大学生2015-2016学年度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的教育主题安排,我省高校2015―2016学年度在大学生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现就主题活动的开展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省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当代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和“国强受人敬、国弱受人欺”等道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大学生明确使命,立志担当,牢固树立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以昂扬向上、感恩奋进的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和坚定跟党走的信念;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大学生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把伟大的祖国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教育活动。结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一二·九”运动8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6周年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围绕该主题,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使大学生们能够清楚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增强广大学生民族自信心、自豪感。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2.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寒暑假“祖国在我心中”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作为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部署启动“圆梦中国”大学生志愿者行动计划,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农村、深入老少边穷地区、深入一线,开展参与式观察、专题式调研和服务式体验;通过“三深入”,以学生们独特的视角感悟由千万个“中国梦”组成的民族梦、时代梦,对充满激情、充满艰辛、充满希望的“中国梦”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进一步丰富“祖国在我心中”的时代内涵。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大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展现出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的坚强信念。
3.读书活动。本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设书香社会的要求,各高校要推荐和提供丰富的爱国主义优秀文艺作品,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开展“祖国在我心中”读书活动。
4.征文、演讲活动。各高校要在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学生用文章记录和演讲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各高校要从本校开展的主题教育征文中推荐优秀征文(本科院校3-5篇,高职高专学校2-3篇),优秀演讲(本科院校3人录像,高职高专学校1人录像)于2016年6月30日报送厅关工委,由厅关工委组织评选。部分优秀征文将编辑成书出版,免费赠送作者和各高校。
三、活动的实施
1. 加强活动的组织与领导。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纳入学校德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各高校要按照湘教工委通〔2015〕50号文件的要求,由各高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由校关工委负责牵头,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预案,落实组织措施和责任,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推进和深入开展。
2. 制订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各高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校、院(系)要分别制订出适合学生参加又便于组织实施的活动方案,丰富教育载体。要精心准备组织好主题教育报告会。要与党团、班组、社团活动相结合,开好主题班会。方案要广泛调动广大学生参与主题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使教育活动成为广大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电视、网络、校刊、校报、宣传专栏、两微一端等媒体和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深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高校开展主题教育的具体方案及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各高校要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并将活动总结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关工委。联系人:黄维,联系电话:0731-82251272,13786145346,邮箱:hnsjyt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