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召开的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通过《湖南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湖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有序推进,目前基本摸清了全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家底”,并对部分违规车辆进行了处理。下一步,我省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做好纠正处理违规车辆、规范和清理执法执勤用车、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等重点工作。
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和审批购置,加强采购、保险、维修及加油等公车使用管理,绝不允许随意变通、各行其是,更不允许无视纪律、弄虚作假。各级各部门有序推进公务用车数量、经费、采购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预算安排、购置经费、运行费用和车辆处置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省直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凡要求地方党政机关做到的,省直机关要首先做到;凡要求普通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